關于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的公示
發布時間:2021-06-01     作者:     文章來源:   分享到:
根據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《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及財政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財辦會〔2020〕21號)的相關規定,現將財務公司銀行詢證函業務服務相關事項公示如下:
一、受理方式
1、柜臺辦理。經會計事務所授權后的會計師進行跟函辦理,辦理人員需持會計事務所的介紹信以及身份證復印件,經審查后,方可以進行函證。
2、會計事務所郵寄辦理。會計師事務所將銀行詢證函郵寄至財務公司,根據銀行詢證函上會計事務所的回函地址,以郵寄的方式寄出并進行登記。
二、業務辦理
1、銀行詢證函的填寫應符合《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及《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的相關規定,包括函證的相關格式、所需要函證的年度、截止日期以及所要函證項目。銀行詢證函中未詢證事項須用斜線劃掉,若空白函證項目處未用斜線劃掉,附表內若無特別說明事項,則填寫“無”。
2、銀行詢證函的抬頭必須寫“陜西煤業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”的全稱,填寫其他金融機構名稱的銀行詢證函,財務公司不予受理。
3、銀行詢證函騎縫處需要加蓋被詢證單位公章(此公章為在財務公司的預留印章),預留印鑒處需加蓋被詢證單位在財務公司的預留印鑒。
三、收費標準
銀行詢證函業務收費標準按照財務公司 《服務價格管理辦法》規定暫免相關辦理費用,收費標準依據財務公司最新公示的服務價格為準。
四、聯系信息
公司全稱:陜西煤業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
郵寄地址及辦公地址: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錦業一路2號,營業部,聯系方式029-81772336 / 029-81772335。
陜西煤業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
2021年6月1日